日本賣房才知稅重,差一年可以差到一倍,但為什麼非居住者的稅率比日本人還低

2026年9月12日|稅務・簽證|東京媽媽|溫芳瑜(宅建國家資格合格)
日本賣房才知稅重,差一年可以差到一倍,但為什麼非居住者的稅率比日本人還低

作者:溫芳瑜(東京媽媽)

🏢 株式会社 J&E | 📜 宅建士・稅理士・司法書士協力 | 🇹🇼 台灣人在地經營 | 📍 東京都

非居住者賣房稅 TL;DR

  • 稅率:非居住者不繳住民稅,長期讓渡所得 15.315%、短期 30.63%;日本居住者是 20.315% 與 39.63%。
  • 5 年怎麼算:以賣出年度的 1 月 1 日判定持有期間,不是買入日起算滿 5 年。
  • 先扣 10.21%:買方付款時原則上先扣 10.21% 源泉稅,例外是買方為個人、自住用、價金 1 億日圓以下。隔年 2 月 16 日到 3 月 15 日確定申告多退少補。
  • 稅基:讓渡所得 = 賣價 − 取得費(建物要扣折舊)− 讓渡費用。契約遺失只能用賣價 5% 當取得費。
  • 台灣端:海外所得達新台幣 100 萬元計入基本所得額,免稅額 750 萬元。

同一間房子,2025 年 12 月賣跟 2026 年 1 月賣,稅率可以差一倍。這不是節稅技巧,是國稅廳網站上寫明的判定規則,只是多數人到了要賣的時候才第一次看。

這篇專門寫給人在台灣、持有日本不動產的個人投資人:稅率怎麼來、5 年怎麼算、稅基怎麼算、賣出當下的資金流是什麼樣子、台灣端還要做什麼。法人賣房的規則不同,文末另外提。

背景:為什麼非居住者的稅率比日本人低

日本的不動產讓渡所得是分離課稅,不跟薪資、租金合併計算,稅率固定。依國稅廳的說明,非居住者只就國內源泉所得課稅,而「國內土地、建物的讓渡對價」和「國內不動產的租賃對價」都在國內源泉所得的範圍內,所以賣日本房子一定要在日本報稅。

差別在住民稅。總務省的說明是,個人住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課稅基準日 1 月 1 日在該市町村有住所的人。人在台灣、日本沒有住所的非居住者,不是住民稅的納稅義務人,所以讓渡所得稅裡的住民稅部分(長期 5%、短期 9%)不用繳。剩下的是所得稅,加上以所得稅額 2.1% 計算的復興特別所得稅。

身分

長期(1 月 1 日時持有超過 5 年)

短期(5 年以下)

日本居住者

所得稅 15% + 住民稅 5% + 復興 0.315% = 20.315%

所得稅 30% + 住民稅 9% + 復興 0.63% = 39.63%

非居住者(台灣居住者)

所得稅 15% + 復興 0.315% = 15.315%

所得稅 30% + 復興 0.63% = 30.63%

注意「非居住者」是稅法上的身分,看的是你有沒有在日本的住所或連續一年以上的居所,不是國籍。拿工作簽證住在東京的台灣人是居住者,適用左邊那欄。

5 年怎麼算:看賣出那年的 1 月 1 日

國稅廳 No.3208 與 No.3211 的原文都是同一句:「譲渡した年の 1 月 1 日現在の所有期間」超過 5 年是長期、5 年以下是短期。用例子最清楚:

買入

賣出

判定日

判定日的持有期間

結果

2020 年 6 月

2025 年 12 月

2025 年 1 月 1 日

4 年 7 個月

短期 30.63%

2020 年 6 月

2026 年 1 月

2026 年 1 月 1 日

5 年 7 個月

長期 15.315%

口訣是「買入年份加 6 年的 1 月 1 日以後賣,一定是長期」:2020 年買的,2026 年起賣都是長期,2025 年賣不管幾月都是短期。

這條規則跟市場週期放在一起看更有意思。東京媽媽 2026 年 9 月號的東京不動產數據報告算了二十年的成交 ㎡ 單價指數:以 2005 年第 3 季為 100,2012 年第 3 季只有 104,原地踏步 7 年;2019 年第 3 季 161;2025 年第 4 季 210。二十年翻一倍,但一半的漲幅集中在 2013 到 2019 年。2013 年以前買的人有十年漲幅當安全墊,2020 年以後買的人沒有。報告的建議是後者的持有計畫要以「五年內不靠賣出」為前提,而稅制剛好也在同一個地方畫線。

稅基怎麼算:賣價減取得費減讓渡費用

稅率大家都會背,真正決定稅額的是稅基。公式是:讓渡所得 = 賣價 − 取得費 − 讓渡費用

取得費:建物要扣折舊

取得費是當初買土地和建物的錢,但建物的部分要扣掉持有期間的折舊,國稅廳 No.3261 寫得很清楚。沒有拿來出租、單純自用或空置的建物,用「取得價額 × 0.9 × 償却率 × 經過年數」算折舊相當額,上限是取得價額的 95%;償却率依構造:木造 0.031、鋼筋混凝土造 0.015、輕量鋼骨造 0.036 或 0.025。有出租的建物,則用你每年報稅時已經提列的減價償却(折舊攤提)累計數,這個數字通常比自用公式大,代表出租多年的物件取得費會被扣得更多、稅基更大。

買入時的仲介費、登錄免許稅等能否計入取得費,依當年的申報方式而定,契約書、領收書、報稅資料全部留著就對了。

契約遺失:只能用 5%

國稅廳 No.3258:取得費不明時,可以用賣價的 5% 當概算取得費。這是全篇最痛的一條。一間 6,500 萬日圓賣掉的房子,證明不了取得成本的話,取得費只剩 325 萬日圓,等於 6,000 萬全部當作獲利課稅。買房時簽的買賣契約書、領收書、司法書士的登記費用明細,請掃描存雲端,紙本放台灣。

讓渡費用:賣的時候花的錢

國稅廳 No.3255 列的讓渡費用包含賣出時的仲介手續費、賣方負擔的印花稅、為了賣屋請租客搬走的立退料、為了賣地拆除建物的費用等。持有期間的修繕費、固定資產稅不算讓渡費用。

3,000 萬日圓特別控除:投資物件基本上用不到

國稅廳 No.3302 的居住用財產特例,賣自己住的房子可以從讓渡所得扣最高 3,000 萬日圓,不論持有長短。條件是「現在自己住」或「以前住過、搬離日起算第 3 年的 12 月 31 日前賣出」。純出租的投資物件不適用;但如果你曾經在日本工作自住、後來搬回台灣,3 年內賣可能還有機會,這種情況值得付稅理士費問清楚。

賣出當下的資金流:先少拿 10.21%

國稅廳 No.2884:買方付土地等的讓渡對價給非居住者時,要先扣 10.21% 的源泉所得稅繳給稅務署。免扣的條件只有一種:買方是個人、買來給自己或親屬居住、而且價金 1 億日圓以下,三個條件同時成立。賣給法人、賣給投資客、或價金超過 1 億日圓,都會被扣。

所以交屋當天你拿到的是 89.79% 的價金,剩下 10.21% 要等到隔年 2 月 16 日到 3 月 15 日確定申告(國稅廳 No.2020),算出實際稅額後多退少補。非居住者在日本沒有住所,依国税通則法第 117 条要指定納稅管理人代為申報、收退稅款,這件事在納稅管理人完整指南寫過,賣房前先確認你的納稅管理人還在、還願意接。

假設案例:同一間房,長期與短期差多少

以下是虛構數字,四捨五入,不含購入諸費用與消費稅細節,只為了看規則怎麼運作。

  • 2020 年 6 月以 5,000 萬日圓買入東京中古公寓(土地 3,000 萬、鋼筋混凝土造建物 2,000 萬),自用未出租。
  • 賣價 6,500 萬日圓,賣給法人買家,所以會被扣 10.21%。
  • 建物折舊相當額:2,000 萬 × 0.9 × 0.015 × 6 年 = 162 萬;取得費 = 3,000 萬 + 1,838 萬 = 4,838 萬。
  • 讓渡費用(仲介費等)假設 220 萬。
  • 讓渡所得 = 6,500 萬 − 4,838 萬 − 220 萬 = 1,442 萬日圓

項目

2026 年 1 月以後賣(長期)

2025 年內賣(短期)

稅率

15.315%

30.63%

應納稅額

約 221 萬日圓

約 442 萬日圓

交屋時被扣的源泉稅(6,500 萬 × 10.21%)

約 664 萬日圓

約 664 萬日圓

確定申告後

退回約 443 萬日圓

退回約 222 萬日圓

三個觀察:第一,早一個月賣,多繳 221 萬日圓的稅,等於這間房 6 年獲利的 15%。第二,不管長短期,交屋時被扣的 664 萬都比實際稅額多,那筆錢要等到隔年報稅才回來,賣房的現金流規劃要抓一年。第三,如果契約遺失只能用 5% 概算取得費,讓渡所得會變成 6,500 萬 − 325 萬 − 220 萬 = 5,955 萬,長期稅額約 912 萬日圓,是原本的 4 倍。

台灣端:海外所得要併入基本所得額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說明:同一申報戶的海外所得全年合計達新台幣 100 萬元,就要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額(113 年度起為 750 萬元)的部分,按 20% 計算基本稅額,再跟一般所得稅額比較,擇高繳納。以上面的案例,1,442 萬日圓的讓渡所得換成台幣早就超過 100 萬元,一定要申報;會不會實際多繳稅,看你的基本所得額有沒有超過 750 萬元。在日本已繳的稅能否在台灣扣抵、怎麼取得證明,請找熟悉台日兩邊的會計師。

法人持有的規則不一樣

用日本法人持有再賣出,不適用個人的長短期分離課稅,而是併入法人所得課法人稅,沒有 5 年的門檻。這是法人買房還是個人買房那篇講的「出售時機的彈性」,但法人的固定成本和解散成本也要一起算,不是為了賣房方便就開公司。

給台灣投資家的建議

  • 買的那一天就把「買入年份 + 6 年的 1 月 1 日」寫進行事曆,那是稅率減半的日子。
  • 契約書、領收書、登記費用明細、每年的確定申告書全部數位化保存,取得費證明不了的代價是稅額翻倍到 4 倍。
  • 賣房前先問買方是誰:賣給法人或投資客一定被扣 10.21%,現金流要抓一年才回來。
  • 賣出隔年的 2 月 16 日到 3 月 15 日要確定申告,納稅管理人要先安排好;台灣端 5 月報稅記得申報海外所得。
  • 試算工具的稅率是居住者版本,非居住者請把結果換成 15.315% 與 30.63% 重算,或直接找稅理士出正式試算。

寫在最後

整理幾個關鍵提醒:非居住者的稅率是 15.315% 與 30.63%,5 年看賣出年度的 1 月 1 日;稅基由取得費決定,折舊和證明文件比稅率更影響稅額;交屋時先被扣 10.21%,隔年申告才退;台灣端海外所得要申報。下一步用讓渡所得稅試算看長短期的金額差距,再看日本不動產稅金完整攻略把三階段串起來;還沒買的人先看日本買房完全指南的持有成本那一段。


用試算工具實際跑一次

  • 讓渡所得稅試算:輸入買賣金額與持有年數,看長短期差多少(目前以居住者稅率計算,非居住者請換成 15.315% 與 30.63%)
  • 租金所得稅試算:賣出那年的租金所得跟讓渡所得一起申告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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