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繼承制度大改:曆年贈與限制收緊,不動產節稅漏洞也遭封堵
生前贈與的主流工具,正在快速失效
過去日本人最常用的生前贈與方式,是「暦年贈與」,也就是每年利用 110 萬日圓的基礎免稅額,逐年把財產轉移給子女。這個方法之所以有效,是因為贈與金額只要在生前一定年限內,才會被計入繼承財產重新課稅。
但這個年限已經在延長。近年稅制改正,把計算起點從繼承發生前 3 年,逐步拉長到 7 年。年限一拉長,每年 110 萬的操作空間就大幅壓縮,暦年贈與的實際效果跟著縮水。
「相続時精算課税制度」使用人數暴增 59%
作為替代方案,「相続時精算課税制度」開始受到矚目。這個制度允許父母或祖父母在生前,累計最多 2,500 萬日圓免課贈與稅地轉移給子女或孫子。2024 年的改正更新增了每年 110 萬日圓的基礎免稅額,讓這個制度的吸引力大幅提升。
數字反映了這個轉變。2024 年選擇相続時精算課税制度申報的人數,比前一年增加了 59%;同期使用暦年贈與申報的人數,則下降了 14%。
稅務師福田浩彦說:「選擇相続時精算課税制度的人明顯增加。對高齡的贈與者來說,暦年贈與的 7 年加算期間感覺太長了。」
但這個制度有一個重要的限制:一旦選擇就不能取消,無法回頭再用暦年贈與。
孫子輩的暦年贈與,目前仍是漏網之魚
福田浩彦因此建議考慮另一條路:直接對孫子進行暦年贈與。原因在於,繼承發生前的贈與被計入繼承財產,適用對象只限於「繼承人」或「受遺贈的人」。如果孫子在繼承中沒有取得財產,那麼祖父母對孫子的暦年贈與,就不在 7 年加算的範圍內。
孫子輩贈與還有另一個優勢:資產從祖父母直接移給孫子,跳過了中間親代繼承的環節,少了一層繼承稅的課徵機會。
不過福田浩彦提出一個容易踩到的陷阱:不要以孫子為受益人去買人壽保險。他解釋:「一旦孫子領取死亡保險金,就會被認定為透過保險取得了祖父母財產,過去 7 年的暦年贈與就會被全部拉回重算。更麻煩的是,非繼承人的孫子無法使用人壽保險的免稅額度,繼承稅還要加收兩成,稅負會相當沉重。」
不動產節稅,兩個工具同時被堵
繼承財產原則上按市價評估,但不動產可以用國稅廳每年公布的路線價計算,路線價通常比市價低約兩成。若是出租用不動產,還可以依借地權比率、借家權比率、出租率等進一步折減評估額;如果購買時有貸款,負債也可以扣除。這些疊加下來,不動產的繼承稅評估額遠低於金融資產,長期以來是繼承稅規劃的核心工具。
但這個空間正在被系統性壓縮。2024 年 1 月,塔式公寓大廈(タワーマンション)的評估方式已經率先調整。接下來,2027 年 1 月起,出租用不動產的評估方式會進一步嚴格化:「繼承發生前 5 年以內」取得的物件,改以「取得價格的約 80%」計算評估額,而非原本更低的路線價計算結果。
福田浩彦對於「5 年規則讓出租不動產節稅徹底失效」這個說法,持保留態度。他的看法是:「就算封堵了搶在繼承前才急著買的操作,出租不動產在繼承規劃中的實際效果並不會因此消失。意識到 5 年這個時間軸,提早佈局,仍然是值得考慮的策略。」
不動產小口化商品的節稅優勢,2027 年起也將消失
另一個過去相當受歡迎的繼承稅規劃工具「不動產小口化商品」,同樣在 2027 年 1 月迎來規則變更。改正後不論購買時間,一律改以反映時價的評估方式計算,和一般金融商品相同。作為投資商品的吸引力不受影響,但作為繼承稅節稅工具的效果,將大幅縮減。
東京媽媽日本不動產觀察
路線價評估這件事,對台灣的海外房東影響其實比想像中更直接。我們遇到不少在日本持有出租物件的台灣客戶,當初購入時有一部分的考量就是「路線價低於市價、繼承時評估額比較低」。2027 年的新規則一旦上路,「繼承發生前 5 年以內取得」的物件改以取得價格 80% 計算,這對於近幾年才剛入手的人來說,短期內的繼承稅節稅效果確實會縮水。
如果你目前在日本持有出租物件,或正在考慮以繼承規劃為由購入,現在開始了解日本不動產的完整稅負結構,包括購入、持有到移轉各階段的稅,是很必要的功課。相關的整體稅務架構可以參考 不動產稅金攻略(購買持有出售三階段)。另外,塔樓評估調整這件事和 2027 年的改制背景,我們在 塔樓投資值得嗎(節稅優勢消失) 這篇也有進一步整理,可以一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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