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日本房做民泊前要確認什麼:180 天上限、大阪市特區民泊 2026 年 5 月停收新案、新宿與京都的條例怎麼卡

2026年10月05日|投資知識|東京媽媽|溫芳瑜(宅建國家資格合格)
買日本房做民泊前要確認什麼:180 天上限、大阪市特區民泊 2026 年 5 月停收新案、新宿與京都的條例怎麼卡

作者:溫芳瑜(東京媽媽)

🏢 株式会社 J&E | 📜 宅建士・稅理士・司法書士協力 | 🇹🇼 台灣人在地經營 | 📍 東京都

日本民泊 2026 TL;DR

  • 三條合法路:住宅宿泊事業法(民泊新法,年 180 天上限、届出制)、旅館業法的簡易宿所(無天數上限、許可制、受用途地域限制)、國家戰略特區的特區民泊(大阪市 2026 年 5 月 29 日截止受理新案,既有認定可繼續)。
  • 全國現況:觀光廳 2026 年 9 月 15 日時點,民泊新法累計届出 67,932 件,其中已廢止 24,895 件,現存届出住宅 43,037 件。累計超過 3 件就有 1 件已經廢止(官方沒有細分廢止原因,不能直接當成失敗率)。
  • 條例才是門檻:新宿區住居專用地域平日(星期一中午到星期五中午)禁止營業;京都市住居專用地域原則只開放 1 月 15 日中午到 3 月 16 日中午。
  • 海外房東的硬規則:家主不在型必須委託登錄的住宅宿泊管理業者;管理規約沒禁止才能届出;要符合消防法令,多數自治體届出時會要求附上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
  • 稅:個人用自住住宅做民泊,所得原則上是雜所得,不是不動產所得;而且跟旅館一樣屬於消費稅的課稅對象。

「日本房子便宜,買來做民泊投報率 10%」這句話從 2018 年民泊新法上路到現在,在台灣的說明會上沒有消失過。但觀光廳自己的數字說了另一件事:民泊新法施行至今累計 67,932 件届出,已經有 24,895 件廢止,超過 3 分之 1。「買房」和「做民泊」是兩個生意,第二個生意的規則多很多。

這篇不談要不要做,談出手前要確認的東西:走哪條制度、你的物件所在的自治體條例卡在哪、海外房東多了哪些義務、還有這門生意的成本和稅怎麼算。

背景:民泊在日本有三條合法路,規則完全不同

制度法源年營業天數程序主要限制
住宅宿泊事業(民泊新法)住宅宿泊事業法(2018 年 6 月施行)每個届出住宅每年最多 180 天向都道府縣知事等届出(申報制)各自治體可用條例再限制區域與期間
簡易宿所旅館業法無上限許可制(保健所)原則上只能在允許旅館的用途地域,消防與構造要求較高
特區民泊國家戰略特別區域法無上限,但有最低住宿天數(大阪市是 2 泊 3 日以上)認定制只在指定特區;大阪市 2026 年 5 月 29 日截止受理新案

台灣投資人聽到的「民泊」多半是第一種,因為門檻最低:不用旅館業許可、住宅用途地域也能做。代價就是那個 180 天。一年最多只能收 180 天的住宿費,其餘日子要自住或另外找長期租客,不然就沒有收入,這是後面算投報率時最關鍵的假設。

民泊新法的 5 個硬規則

1. 180 天是上限,不是目標

觀光廳的說明很直接:每年 4 月 1 日正午到隔年 4 月 1 日正午,住宿日數最多 180 天,住 1 晚算 1 天,以每個届出住宅計算;年度中間換經營者,已經用掉的天數照樣算。180 天是法定上限,實際能住滿多少,還要看條例和訂房需求。

2. 家主不在型必須委託管理業者

法律把民泊分成家主居住型(房東住在裡面)和家主不在型。你本人當住宅宿泊事業者、房客入住期間人在台灣,就是後者,法律義務是委託向國土交通大臣登錄的「住宅宿泊管理業者」處理入住、清潔、投訴、鄰里問題(就算是家主居住型,房間超過 5 間也要委託)。2026 年 9 月 15 日時點全國登錄的管理業者 4,740 家。長租的代管也要付管理費,但民泊的委託要處理入住、清潔、投訴,內容多很多,費用要另外報價比較。此外還有宿泊者名簿(入住時核對身分,外國房客要記國籍與護照號碼,保存 3 年)、門口掛標識、每 2 個月向自治體報告住宿日數這些義務。

3. 住宅要件與消防

届出住宅要有廚房、浴室、廁所、洗面設備,還要符合居住要件:現在有人當生活據點在住、正在招募租客或買家,或屋主隨時會去住的房子,三者之一。純投資、專門做民泊的空房不符合。消防方面,營業前就要符合消防法令,多數自治體届出時會要求附上轄區消防署發的「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老公寓補裝設備的費用要事先估。

4. 管理規約沒禁止才能做

公寓要做民泊,届出時要確認管理規約沒有禁止住宅宿泊事業的條文;即使規約沒寫,也要確認管理組合沒有禁止的方針。東京都マンションポータルサイト的說法是反過來的:管理組合如果沒有做任何意思表示,住戶就可以届出,所以想禁止的社區被建議修改規約。實務上的意思是,今天沒禁止不代表明年不會禁,你買的時候要看總會議事錄,看這個社區的風向。

5. 條例可以把 180 天再砍

住宅宿泊事業法允許自治體用條例限制實施的區域和期間,這一條才是真正決定物件能不能做的關鍵。

條例才是真正的門檻:東京、京都、大阪三種樣貌

東京都的分工是:23 區、八王子市、町田市各自受理届出,有沒有另訂限制條例要分別查,其餘市町村由東京都受理。所以「東京可以做民泊」這句話沒有意義,要問「哪一區、哪一種用途地域」。

自治體對住居專用地域的限制其他獨自規定
新宿區住居專用地域(第一種、第二種低層與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星期一中午到星期五中午不得營業,等於只剩週末届出 7 天前要對鄰居書面周知並向區報告;房客垃圾由事業者與管理業者自行負責處理
京都市住居專用地域原則只能在 1 月 15 日中午到 3 月 16 日中午營業家主不在型原則要有現地對應管理者駐在,距離以道路里程約 800 公尺以內;要事前向鄰居說明
大阪市特區民泊:新規認定、追加房間與增加樓地板面積的申請,2026 年 5 月 29 日截止受理;5 月 29 日以前已認定(或已送件、之後核准)的設施可照常營業停收新案的決定經 2025 年 9 月 30 日市府專案會議、2025 年 11 月 28 日內閣總理大臣認定

新宿區住居專用地域的物件,180 天的上限在實務上只剩週末。京都更直接,住居專用地域每年約兩個月,而且是最冷的兩個月。大阪過去靠特區民泊沒有天數上限撐起「民泊投報率」,大阪市停收新案之後,要在大阪市買房做短期住宿的人,剩下民泊新法和旅館業法許可(簡易宿所或一般旅館飯店)兩條路,前者有 180 天,後者受用途地域限制。大阪府內還有泉佐野市、貝塚市、羽曳野市、河內長野市的部分區域可以申請特區民泊。另外,大阪府對民泊和特區民泊的房客也課宿泊稅,房價每人每晚 5,000 日圓以上才課,依價位 200 到 500 日圓,由經營者代收。

用途地域決定的是「這裡能不能開旅館」,跟民泊新法的 180 天是兩層不同的限制,看不懂分區的話先看用途地域 13 種分區那篇。

投報率:把 180 天上限和多出來的成本一起算

比較民泊和長租,要用同一個期間、兩邊都扣掉全部成本再比淨收入,不能拿民泊的毛收入去比長租的租金。民泊多出來的成本清單長這樣:

  • 住宅宿泊管理業者委託費(家主不在型的法定成本)
  • 每次退房的清潔與備品(床單、消耗品)
  • 訂房平台手續費
  • 消防設備補裝與定期點檢
  • 水電瓦斯網路全部房東出
  • 家具家電耗損快,要算汰換與折舊
  • 180 天以外的日子沒有住宿收入,以及淡季的價格戰
  • 宿泊稅的代收與申報(例如大阪府)

這就是經營民宿投報率的陷阱那篇講的:圖面上 10% 到 20% 的民泊物件,扣掉「經營成本」後剩多少,要自己回推。長租的空置要看實際招租紀錄;民泊則是法律先把住宿日數上限壓在 180 天,剩下的日子能不能有收入,要看你怎麼安排。

海外房東多出來的稅務問題

國稅廳 2018 年公布的 FAQ 講得很清楚:個人用自住住宅做住宅宿泊事業的所得,原則上是雜所得,不是不動產所得,理由是民泊包含寢具、清潔等服務對價,跟單純出租不同。本來就經營不動產租賃的人,在兩個租約之間暫時做民泊,可以併入不動產所得;規模大到靠民泊維生、明顯是本業的,則是事業所得。同一份 FAQ 也說明,民泊跟旅館一樣屬於消費稅的課稅對象,一般住宅出租的免消費稅待遇在這裡不適用,實際要不要繳,還要看營業規模等條件。

對台灣居住者來說,這代表三件事:一、民泊收入在日本要申報,在日本沒有住所的話要選任納稅管理人;二、所得區分不同,經費能不能扣、虧損能不能跟其他所得抵,都跟長租不一樣,要找稅理士;三、想靠民泊拿經營管理簽證的人,先看買日本房能不能移民那篇,單純出租拿不到;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經營管理簽證還要 3,000 萬日圓以上的資本金、雇用 1 名以上常勤職員,申請人或常勤職員也要有相當程度的日語能力,買一間房做民泊離這個門檻很遠。

出手前的檢查清單

  1. 制度:這個物件走民泊新法、簡易宿所還是特區民泊?大阪市的特區民泊已停收新案。
  2. 住宅要件:設備齊全之外,要符合居住要件(自住、招租或招售中、屋主隨時會去住),專做民泊的空房不行。
  3. 用途地域:住居專用地域要看該區條例的期間限制;簡易宿所原則上要在允許旅館的分區。
  4. 條例:查該區市的住宅宿泊事業條例,看區域、期間、鄰里周知、管理者距離要求。觀光廳的民泊制度ポータルサイト有各自治體窗口與條例狀況的入口。
  5. 管理規約與議事錄:規約沒禁止,總會有沒有討論過禁止?
  6. 消防:能不能拿到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補裝要多少錢。
  7. 管理業者:找到願意接你這棟的登錄管理業者,先拿報價。
  8. 退場:民泊做不下去時,這間房回到長租市場好不好租、賣不賣得掉。

給台灣投資家的建議

  • 先用長租的投報率決定要不要買這間房,再把民泊當「有可能的加分」,不要反過來。用投報率計算機先跑長租版本,再假設 180 天以外沒有其他收入,把空置率調到 50% 以上跑民泊版本。
  • 人在台灣的房東一定是家主不在型,管理業者的委託費和服務品質決定一切,先找到業者再找物件。
  • 條例是活的:大阪市才剛停收特區民泊新案,各自治體的規則隨時可能再改。你買的是 30 年的資產,不要用今年的條例算 30 年的現金流。
  • 公寓型物件,管理組合一紙規約修改就能讓民泊歸零,透天或整棟才是民泊真正的主場。

寫在最後

整理幾個關鍵提醒:民泊新法的 180 天是上限、條例可以再砍;海外房東必須委託登錄管理業者;管理規約與消防是兩道實體門檻;大阪市特區民泊 2026 年 5 月 29 日截止受理新案;稅務上,個人用自住住宅做民泊原則是雜所得,也屬於消費稅的課稅對象。下一步,先去觀光廳的民泊制度ポータルサイト查你看上那一區的條例,再看當日本房東和台灣房東有什麼不同比較長租這條路;整體流程看日本買房完全指南。


用試算工具實際跑一次


參考資料來源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日本民泊一年只能營業 180 天嗎?+

走住宅宿泊事業法(民泊新法)的話,每個届出住宅每年(4 月 1 日正午到隔年 4 月 1 日正午)最多 180 天,換經營者也不會重新計算,而且各自治體可以用條例再限制區域與期間。旅館業法的簡易宿所沒有天數上限,但要許可,原則上只能在允許旅館的用途地域;國家戰略特區的特區民泊也沒有天數上限,但大阪市已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截止受理新案。

人在台灣可以自己經營日本民泊嗎?+

你本人當住宅宿泊事業者、房客入住期間人在台灣,就是「家主不在型」,原則上必須委託向國土交通大臣登錄的住宅宿泊管理業者處理入住、清潔、投訴與鄰里事務。2026 年 9 月 15 日時點全國登錄管理業者 4,740 家。委託費依契約而定,要算進民泊的經營成本。

公寓可以做民泊嗎?+

届出時要確認管理規約沒有禁止住宅宿泊事業,而且管理組合沒有禁止的方針。東京都マンションポータルサイト說明,管理組合沒有做意思表示時住戶就可以届出,所以想禁止的社區被建議修改規約。反過來說,今天沒禁止不代表明年不會禁,買之前要看總會議事錄。

東京哪些區的民泊條例最嚴?+

東京 23 區、八王子市、町田市各自受理届出,有沒有另訂限制條例要一區一區查。新宿區規定住居專用地域星期一中午到星期五中午不得營業,等於只剩週末;届出 7 天前要對鄰居書面周知。其他區要逐一查該區條例,觀光廳民泊制度ポータルサイト有各自治體窗口與條例狀況的入口。

大阪市的特區民泊還能申請嗎?+

不能了。大阪市的特區民泊新規認定、追加房間與增加樓地板面積的申請,都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截止受理;5 月 29 日以前已認定的設施可以照常營業,當天以前送件、之後才核准的也比照辦理。這個決定經 2025 年 9 月 30 日市府專案會議、2025 年 11 月 28 日內閣總理大臣認定。大阪府內還有泉佐野市、貝塚市、羽曳野市、河內長野市的部分區域可以申請。在大阪市要做短期住宿,剩下民泊新法(180 天)和旅館業法的許可(簡易宿所或一般旅館飯店)。

民泊收入在日本怎麼課稅?+

國稅廳 FAQ 說明,個人用自住住宅做住宅宿泊事業的所得原則上是雜所得,不是不動產所得,因為包含寢具、清潔等服務對價;本來就經營不動產租賃的人在兩個租約之間暫時做民泊,可以併入不動產所得;規模大到靠民泊維生、明顯是本業的,則是事業所得。民泊跟旅館一樣是消費稅的課稅對象,一般住宅出租的免消費稅待遇不適用,實際要不要繳,還要看營業規模等條件。

民泊投報率真的比長租高嗎?+

不一定。民泊多了管理業者委託費、清潔、平台費、消防設備、水電網路、家具汰換,而且一年最多只能收 180 天的住宿費,其餘日子要自住或另外找長期租客才有收入。比較時兩邊都要扣掉全部成本、用同一個期間算淨收入;建議先用長租投報率決定買不買,再把民泊當可能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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