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地域是什麼:13 種分區決定隔壁能蓋什麼、你的房子能不能開旅館,看物件前先查這張表

2026年10月05日|日本房地產|東京媽媽|溫芳瑜(宅建國家資格合格)
用途地域是什麼:13 種分區決定隔壁能蓋什麼、你的房子能不能開旅館,看物件前先查這張表

作者:溫芳瑜(東京媽媽)

🏢 株式会社 J&E | 📜 宅建士・稅理士・司法書士協力 | 🇹🇼 台灣人在地經營 | 📍 東京都

用途地域 TL;DR

  • 它是什麼:都市計画法規定的 13 種土地使用分區,建築基準法第 48 条與別表第二規定每一區能蓋什麼。1992 年從 8 種擴成 12 種,2018 年加入田園住居地域成 13 種。
  • 對買房人最直接的三件事:隔壁能蓋多高多大(採光、視野、噪音)、你的物件能不能做店舖或旅館、轉手時的客群。
  • 住宅:13 種裡除了工業專用地域都能蓋。旅館與飯店:13 種裡原則上只能在第一種住居(3,000 ㎡ 以下)、第二種住居、準住居、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地域。
  • 第二層限制:建蔽率、容積率、高度地區、日影規制、防火地域,決定隔壁那塊地實際能蓋多大。
  • 怎麼查:東京都都市整備局的線上都市計畫圖、各區市都市計畫課;重要事項說明書一定會寫。

同樣是「車站步行 5 分鐘」,一邊是商業地域,可以蓋高樓;一邊是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建物高度上限 10 公尺或 12 公尺,放眼望去多是透天和低層公寓。5 年後隔壁地主重建時,能蓋到多高多大,法律早就畫好了上限,只是多數人看物件時沒去查。

日本的分區規則直接寫進建築基準法,每一種分區能蓋什麼,全國的基本規則是同一張表。這篇把 13 種分區、對買房人最有用的三張對照表、以及查法一次整理。

背景:都市計画法畫分區,建築基準法管用途

日本的都市計畫分兩層。都市計画法決定一塊地屬於哪一種用途地域;建築基準法第 48 条再依別表第二,規定每一種用途地域裡什麼能蓋、什麼不能蓋、蓋到多大要另外申請許可。用途地域是市街化區域的骨架,1992 年(平成 4 年)修法從 8 種變 12 種,2018 年(平成 30 年)為了讓農地和低層住宅共存,加入田園住居地域,成為現在的 13 種。

還有一個小規則:基地跨兩種分區時,用途限制看基地面積過半落在哪一區,整塊基地都照那一區的規定(建築基準法第 91 條)。所以邊界地帶的物件,要看的不是建物蓋在哪一邊,是基地面積多半在哪一邊。建蔽率和容積率則是按兩區各自的基地面積加權計算。

13 種用途地域一覽

下表的說明取自國土交通省的官方描述,按「住居系、商業系、工業系」排列。大致上越前面越安靜,但限制不是一路往後遞減:工業專用地域反而連住宅都不能蓋,準工業地域也不能蓋危險性高的工廠。

分區性格能蓋的代表性設施(國土交通省說明)
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低層住宅專用兼營小型店舖或事務所的住宅、中小學
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以低層住宅為主中小學之外,150 ㎡ 以下的特定店舖
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中高層住宅專用醫院、大學、500 ㎡ 以下的特定店舖
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以中高層住宅為主醫院、大學,1,500 ㎡ 以下的店舖與事務所等便利設施
第一種住居地域保護居住環境3,000 ㎡ 以下的店舖、事務所、飯店
第二種住居地域以保護居住環境為主店舖、事務所、飯店、卡拉 OK 等
準住居地域幹道沿線汽車相關設施與協調的住宅環境
田園住居地域農業與低層住宅共存住宅之外,農產品直賣所等
近隣商業地域周邊居民日用品採買住宅、店舖,小規模工廠也可以
商業地域銀行、電影院、餐飲、百貨集中住宅與小規模工廠也可以
準工業地域輕工業與服務設施危險性、環境惡化大的工廠以外幾乎都能蓋
工業地域任何工廠住宅與店舖可以,學校、醫院、飯店不行
工業專用地域工廠專用住宅、物品販賣店、飲食店、學校、醫院、飯店都不行

對買房人最實用的三張對照

住宅:只有工業專用地域不能蓋

依國土交通省整理的別表第二概要,住宅、共同住宅、寄宿舍在 13 種分區裡除了工業專用地域都能蓋。兼用住宅(樓下開店、樓上住)在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有條件:非住宅部分 50 ㎡ 以下、而且不超過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的 2 分之 1,用途也只限事務所、日用品店、食堂或咖啡店、理髮美容與洗衣代收這類服務業、自製自售的麵包店、補習班與才藝教室、工作室等。想買透天做小店的人,這條要先看。

店舖與事務所:面積門檻是一道階梯

店舖樓地板面積住居系裡可以蓋的分區
150 ㎡ 以下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田園住居(第一種低層只允許兼用住宅型態)
超過 150、500 ㎡ 以下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超過 500、1,500 ㎡ 以下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超過 1,500、3,000 ㎡ 以下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超過 3,000、10,000 ㎡ 以下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超過 10,000 ㎡住居系都不行,只有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

這張表只看面積。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的店舖還限定日用品店、餐飲、理髮洗衣這類業種,各種住居專用地域的店舖也都只能在 2 樓以下;田園住居地域另有規定,一般店舖 150 ㎡ 以下,農產品直賣所、農家餐廳這類可到 500 ㎡。事務所的規定又不一樣:低層與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不能蓋獨立的事務所,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可以蓋 1,500 ㎡ 以下、2 層以下的事務所。

這張表也解釋了為什麼住居專用地域裡看不到購物中心和商辦大樓:店舖最大只到 1,500 ㎡,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更只有小店。安靜是用不便換來的,兩者選一個。

旅館與飯店:民泊投資最容易忽略的一層

別表第二概要的「ホテル、旅館」那一列,13 種分區的原則是:第一種住居地域可以但限 3,000 ㎡ 以下;第二種住居、準住居、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可以;第一種與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田園住居、工業、工業專用都不行。

這一列跟民泊直接相關。走旅館業法開業(包括簡易宿所),建物在建築基準法上就是「旅館」,原則上只能在上面那 6 種分區;走住宅宿泊事業法(民泊新法)的民泊,法律上是「住宅」,住居專用地域也能做,但有每年 180 天上限,房子也要符合設備與居住要件,而且新宿區、京都市這類自治體對住居專用地域另有條例限制。公寓還要看管理規約有沒有禁止民泊。另外,把住宅改成旅館,改變用途的部分超過 200 ㎡ 要申請建築確認,沒超過也一樣要符合建築與消防規定。這幾層限制疊在一起,才是你的物件實際能做的範圍,細節看買日本房做民泊前要確認什麼。

第二層:建蔽率、容積率、高度與日影

用途地域決定「能蓋什麼」,還有一層決定「能蓋多大」:

  • 建蔽率:建築面積除以基地面積。越低,基地上能被建物蓋住的比例越小,留下的空地越多。
  • 容積率:總樓地板面積除以基地面積。這個數字決定隔壁那塊地最多能蓋多少樓地板面積(實際幾層樓還要看建蔽率和高度限制),也決定你的老公寓將來重建時能不能蓋得比現在大(蓋不大,就沒有多出來的面積可以賣來分攤重建費)。前面道路寬度不到 12 公尺時,還要用路寬的公尺數乘上係數(住居系原則 0.4、其他分區原則 0.6)算出另一個上限,跟指定容積率比,取比較小的那個。
  • 高度限制與日影規制:低層住居專用地域與田園住居地域有 10 公尺或 12 公尺的絕對高度限制,其他分區要看有沒有指定高度地區;日影規制以冬至日為基準,限制建物對鄰地的日影時間。
  • 防火地域、準防火地域:商業密集區多為防火地域,對建物的耐火構造有額外要求,木造透天要注意。

建蔽率和容積率由各都市計畫在法定範圍內指定,東京都另訂有「用途地域等に関する指定方針及び指定基準」(2019 年 10 月改定)當作指定的依據。同一種用途地域在不同區、不同路寬,數字可以差很多,所以不能只記分區名稱,要看重要事項說明書上的實際數字。

怎麼查:三個地方

  1. 東京都都市整備局的「都市計画情報等インターネット提供サービス」:線上地圖可以查用途地域、建蔽率、容積率、防火地域的概略位置。這是參考圖,要看圖資日期,正式的指定圖在各區市町的都市計畫課。
  2. 區役所都市計畫課:出價前要確認的話,直接去窗口或打電話問地號,順便問有沒有特別用途地區、地區計畫、高度地區、最低基地面積等額外限制。
  3. 重要事項說明書:宅建士簽約前的說明一定會列都市計画法與建築基準法的欄位,包含用途地域、建蔽率、容積率、接道狀況。看不懂就當場問。

接道狀況跟用途地域是兩件事,但常一起出問題。基地沒有在建築基準法認定的道路上接到 2 公尺以上,原則上就算分區再好也蓋不回來(未滿 4 公尺的道路另有退縮與例外許可的規定),這部分看再建築不可物件那篇。

對持有的實際影響:安靜、便利、轉手三選二

把分區換成投資語言:

  • 住居專用地域:安靜。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的隔壁蓋不高(10 或 12 公尺),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就可能蓋公寓大樓;日影規制只限制陰影時數,不保證每一戶都曬得到太陽。代價是店少,租客多半是自住家庭,小套房出租需求通常不如車站商業區。轉手客群多是自住買家。
  • 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住商混合的中間帶,東京市區不少中古公寓落在這裡。要看幹道噪音和隔壁能蓋到多高。
  • 近隣商業、商業地域:便利、出租需求通常比較強、容積率高。代價是隔壁隨時可能長出一棟高樓,採光和視野沒有保障;環境篇講的嫌惡設施,在這一帶也要特別留意。
  • 準工業地域:混雜,除了危險性或污染大的工廠,大多數用途都能蓋;價格有時比較便宜,但要跟附近條件相近的物件比。買之前查一下周邊有沒有工廠或倉庫的重建計畫。

自住想安靜就往住居專用地域找,投資小套房出租就往車站的商業系分區找,想做民泊或旅館就先確認分區允許再看物件。港區買房指南裡的生活圈差異,背後有一部分就是分區的差異。

給台灣投資家的建議

  • 看物件的第一個動作,打開東京都的都市計畫地圖查分區、建蔽率、容積率,再決定要不要去現場。
  • 站在物件窗前,看隔壁那塊地:如果是停車場、老透天或低矮倉庫,去查那塊地的分區與容積率,那決定了它將來能蓋到多高多大。
  • 買公寓看容積率有沒有用完:老公寓若已經用滿甚至超過現行容積率(多半是蓋的時候合法、後來規定變嚴的「既存不適格」,不是違法建築),重建時面積可能變小、住戶要自己出更多錢,持有期間更要靠修繕維持,看修繕積立金怎麼看。
  • 台灣習慣「住商混合很方便」,日本住居專用地域對噪音與人流管得比較嚴,新宿區、京都市都另訂了住居專用地域的民泊條例,做民泊或短租前先看分區再看條例。

寫在最後

整理幾個提醒:13 種用途地域決定能蓋什麼,建蔽率與容積率決定能蓋多大;住宅幾乎哪裡都能蓋,旅館原則上只能在 6 種分區;基地跨區時,用途限制看基地面積過半落在哪一區;查分區用東京都的線上地圖,正式數字看重要事項說明書。想接著了解整棟土地的玩法,看在東京買一塊地自己蓋房子;整體流程看日本買房完全指南。


參考資料來源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

用途地域是什麼?+

用途地域是都市計画法規定的土地使用分區,市街化區域內原則上都會指定,共 13 種:低層住居專用 2 種、中高層住居專用 2 種、住居 2 種、準住居、田園住居、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工業、工業專用。建築基準法第 48 条與別表第二規定每一種分區能蓋什麼建築物。1992 年從 8 種擴成 12 種,2018 年加入田園住居地域成為 13 種。

哪些用途地域可以開旅館或飯店?+

依國土交通省整理的建築基準法別表第二概要,13 種用途地域裡,旅館與飯店原則上可以蓋在第一種住居地域(限 3,000 ㎡ 以下)、第二種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近隣商業地域、商業地域、準工業地域;第一種與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田園住居、工業、工業專用地域都不行。未指定用途地域的區域要另外確認,市街化調整區域還有開發許可的限制。這是建築基準法對旅館類建物的分區門檻,用旅館業法開業(包括簡易宿所)都要符合,跟民泊新法的 180 天是不同層的限制。

住宅在哪些分區不能蓋?+

13 種用途地域裡只有工業專用地域不能蓋住宅,其餘都可以。兼用住宅(樓下開店、樓上住)在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有條件:非住宅部分 50 ㎡ 以下、不超過總樓地板面積的 2 分之 1,用途也只限事務所、日用品店、食堂或咖啡店、理髮美容這類服務業等。反過來說,住居專用地域裡蓋不了大型店舖和旅館,獨立的事務所也只有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能蓋(1,500 ㎡ 以下、2 層以下),這正是它安靜的原因。

建蔽率和容積率跟用途地域有什麼關係?+

用途地域決定「能蓋什麼用途」,建蔽率(建築面積除以基地面積)和容積率(總樓地板面積除以基地面積)決定「能蓋多大」,兩者都由都市計畫在法定範圍內指定。再加上高度地區、日影規制、防火與準防火地域、斜線限制,才決定隔壁那塊地實際能蓋多高多大。

怎麼查一個物件的用途地域?+

東京都可以用東京都都市整備局的「都市計画情報等インターネット提供サービス」線上查參考圖,正式的指定圖在各區市町的都市計畫課;其他都道府縣也多有類似地圖服務。仲介的重要事項說明書一定會記載用途地域、建蔽率、容積率。基地跨兩種分區時,用途限制以基地面積過半所在的分區為準。

用途地域對投資物件的價值有什麼影響?+

三個面向:隔壁重建時能蓋多高多大,決定採光、視野與噪音;你的物件能不能改做店舖、旅館、民泊,決定用途彈性;轉手時的客群,住居專用地域多半是自住家庭在看,商業地域多半是投資與商用需求。同樣是車站 5 分鐘,分區不同,5 年後的環境可能完全不同。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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