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地域 TL;DR
- 它是什麼:都市計画法規定的 13 種土地使用分區,建築基準法第 48 条與別表第二規定每一區能蓋什麼。1992 年從 8 種擴成 12 種,2018 年加入田園住居地域成 13 種。
- 對買房人最直接的三件事:隔壁能蓋多高多大(採光、視野、噪音)、你的物件能不能做店舖或旅館、轉手時的客群。
- 住宅:13 種裡除了工業專用地域都能蓋。旅館與飯店:13 種裡原則上只能在第一種住居(3,000 ㎡ 以下)、第二種住居、準住居、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地域。
- 第二層限制:建蔽率、容積率、高度地區、日影規制、防火地域,決定隔壁那塊地實際能蓋多大。
- 怎麼查:東京都都市整備局的線上都市計畫圖、各區市都市計畫課;重要事項說明書一定會寫。
同樣是「車站步行 5 分鐘」,一邊是商業地域,可以蓋高樓;一邊是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建物高度上限 10 公尺或 12 公尺,放眼望去多是透天和低層公寓。5 年後隔壁地主重建時,能蓋到多高多大,法律早就畫好了上限,只是多數人看物件時沒去查。
日本的分區規則直接寫進建築基準法,每一種分區能蓋什麼,全國的基本規則是同一張表。這篇把 13 種分區、對買房人最有用的三張對照表、以及查法一次整理。
背景:都市計画法畫分區,建築基準法管用途
日本的都市計畫分兩層。都市計画法決定一塊地屬於哪一種用途地域;建築基準法第 48 条再依別表第二,規定每一種用途地域裡什麼能蓋、什麼不能蓋、蓋到多大要另外申請許可。用途地域是市街化區域的骨架,1992 年(平成 4 年)修法從 8 種變 12 種,2018 年(平成 30 年)為了讓農地和低層住宅共存,加入田園住居地域,成為現在的 13 種。
還有一個小規則:基地跨兩種分區時,用途限制看基地面積過半落在哪一區,整塊基地都照那一區的規定(建築基準法第 91 條)。所以邊界地帶的物件,要看的不是建物蓋在哪一邊,是基地面積多半在哪一邊。建蔽率和容積率則是按兩區各自的基地面積加權計算。
13 種用途地域一覽
下表的說明取自國土交通省的官方描述,按「住居系、商業系、工業系」排列。大致上越前面越安靜,但限制不是一路往後遞減:工業專用地域反而連住宅都不能蓋,準工業地域也不能蓋危險性高的工廠。
| 分區 | 性格 | 能蓋的代表性設施(國土交通省說明) |
|---|---|---|
| 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 | 低層住宅專用 | 兼營小型店舖或事務所的住宅、中小學 |
| 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 | 以低層住宅為主 | 中小學之外,150 ㎡ 以下的特定店舖 |
| 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 | 中高層住宅專用 | 醫院、大學、500 ㎡ 以下的特定店舖 |
| 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 | 以中高層住宅為主 | 醫院、大學,1,500 ㎡ 以下的店舖與事務所等便利設施 |
| 第一種住居地域 | 保護居住環境 | 3,000 ㎡ 以下的店舖、事務所、飯店 |
| 第二種住居地域 | 以保護居住環境為主 | 店舖、事務所、飯店、卡拉 OK 等 |
| 準住居地域 | 幹道沿線 | 汽車相關設施與協調的住宅環境 |
| 田園住居地域 | 農業與低層住宅共存 | 住宅之外,農產品直賣所等 |
| 近隣商業地域 | 周邊居民日用品採買 | 住宅、店舖,小規模工廠也可以 |
| 商業地域 | 銀行、電影院、餐飲、百貨集中 | 住宅與小規模工廠也可以 |
| 準工業地域 | 輕工業與服務設施 | 危險性、環境惡化大的工廠以外幾乎都能蓋 |
| 工業地域 | 任何工廠 | 住宅與店舖可以,學校、醫院、飯店不行 |
| 工業專用地域 | 工廠專用 | 住宅、物品販賣店、飲食店、學校、醫院、飯店都不行 |
對買房人最實用的三張對照
住宅:只有工業專用地域不能蓋
依國土交通省整理的別表第二概要,住宅、共同住宅、寄宿舍在 13 種分區裡除了工業專用地域都能蓋。兼用住宅(樓下開店、樓上住)在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有條件:非住宅部分 50 ㎡ 以下、而且不超過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的 2 分之 1,用途也只限事務所、日用品店、食堂或咖啡店、理髮美容與洗衣代收這類服務業、自製自售的麵包店、補習班與才藝教室、工作室等。想買透天做小店的人,這條要先看。
店舖與事務所:面積門檻是一道階梯
| 店舖樓地板面積 | 住居系裡可以蓋的分區 |
|---|---|
| 150 ㎡ 以下 | 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田園住居(第一種低層只允許兼用住宅型態) |
| 超過 150、500 ㎡ 以下 | 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
| 超過 500、1,500 ㎡ 以下 | 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
| 超過 1,500、3,000 ㎡ 以下 | 第一種與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
| 超過 3,000、10,000 ㎡ 以下 | 第二種住居、準住居 |
| 超過 10,000 ㎡ | 住居系都不行,只有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 |
這張表只看面積。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的店舖還限定日用品店、餐飲、理髮洗衣這類業種,各種住居專用地域的店舖也都只能在 2 樓以下;田園住居地域另有規定,一般店舖 150 ㎡ 以下,農產品直賣所、農家餐廳這類可到 500 ㎡。事務所的規定又不一樣:低層與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不能蓋獨立的事務所,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可以蓋 1,500 ㎡ 以下、2 層以下的事務所。
這張表也解釋了為什麼住居專用地域裡看不到購物中心和商辦大樓:店舖最大只到 1,500 ㎡,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更只有小店。安靜是用不便換來的,兩者選一個。
旅館與飯店:民泊投資最容易忽略的一層
別表第二概要的「ホテル、旅館」那一列,13 種分區的原則是:第一種住居地域可以但限 3,000 ㎡ 以下;第二種住居、準住居、近隣商業、商業、準工業可以;第一種與第二種低層住居專用、第一種與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田園住居、工業、工業專用都不行。
這一列跟民泊直接相關。走旅館業法開業(包括簡易宿所),建物在建築基準法上就是「旅館」,原則上只能在上面那 6 種分區;走住宅宿泊事業法(民泊新法)的民泊,法律上是「住宅」,住居專用地域也能做,但有每年 180 天上限,房子也要符合設備與居住要件,而且新宿區、京都市這類自治體對住居專用地域另有條例限制。公寓還要看管理規約有沒有禁止民泊。另外,把住宅改成旅館,改變用途的部分超過 200 ㎡ 要申請建築確認,沒超過也一樣要符合建築與消防規定。這幾層限制疊在一起,才是你的物件實際能做的範圍,細節看買日本房做民泊前要確認什麼。
第二層:建蔽率、容積率、高度與日影
用途地域決定「能蓋什麼」,還有一層決定「能蓋多大」:
- 建蔽率:建築面積除以基地面積。越低,基地上能被建物蓋住的比例越小,留下的空地越多。
- 容積率:總樓地板面積除以基地面積。這個數字決定隔壁那塊地最多能蓋多少樓地板面積(實際幾層樓還要看建蔽率和高度限制),也決定你的老公寓將來重建時能不能蓋得比現在大(蓋不大,就沒有多出來的面積可以賣來分攤重建費)。前面道路寬度不到 12 公尺時,還要用路寬的公尺數乘上係數(住居系原則 0.4、其他分區原則 0.6)算出另一個上限,跟指定容積率比,取比較小的那個。
- 高度限制與日影規制:低層住居專用地域與田園住居地域有 10 公尺或 12 公尺的絕對高度限制,其他分區要看有沒有指定高度地區;日影規制以冬至日為基準,限制建物對鄰地的日影時間。
- 防火地域、準防火地域:商業密集區多為防火地域,對建物的耐火構造有額外要求,木造透天要注意。
建蔽率和容積率由各都市計畫在法定範圍內指定,東京都另訂有「用途地域等に関する指定方針及び指定基準」(2019 年 10 月改定)當作指定的依據。同一種用途地域在不同區、不同路寬,數字可以差很多,所以不能只記分區名稱,要看重要事項說明書上的實際數字。
怎麼查:三個地方
- 東京都都市整備局的「都市計画情報等インターネット提供サービス」:線上地圖可以查用途地域、建蔽率、容積率、防火地域的概略位置。這是參考圖,要看圖資日期,正式的指定圖在各區市町的都市計畫課。
- 區役所都市計畫課:出價前要確認的話,直接去窗口或打電話問地號,順便問有沒有特別用途地區、地區計畫、高度地區、最低基地面積等額外限制。
- 重要事項說明書:宅建士簽約前的說明一定會列都市計画法與建築基準法的欄位,包含用途地域、建蔽率、容積率、接道狀況。看不懂就當場問。
接道狀況跟用途地域是兩件事,但常一起出問題。基地沒有在建築基準法認定的道路上接到 2 公尺以上,原則上就算分區再好也蓋不回來(未滿 4 公尺的道路另有退縮與例外許可的規定),這部分看再建築不可物件那篇。
對持有的實際影響:安靜、便利、轉手三選二
把分區換成投資語言:
- 住居專用地域:安靜。低層住居專用地域的隔壁蓋不高(10 或 12 公尺),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就可能蓋公寓大樓;日影規制只限制陰影時數,不保證每一戶都曬得到太陽。代價是店少,租客多半是自住家庭,小套房出租需求通常不如車站商業區。轉手客群多是自住買家。
- 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住商混合的中間帶,東京市區不少中古公寓落在這裡。要看幹道噪音和隔壁能蓋到多高。
- 近隣商業、商業地域:便利、出租需求通常比較強、容積率高。代價是隔壁隨時可能長出一棟高樓,採光和視野沒有保障;環境篇講的嫌惡設施,在這一帶也要特別留意。
- 準工業地域:混雜,除了危險性或污染大的工廠,大多數用途都能蓋;價格有時比較便宜,但要跟附近條件相近的物件比。買之前查一下周邊有沒有工廠或倉庫的重建計畫。
自住想安靜就往住居專用地域找,投資小套房出租就往車站的商業系分區找,想做民泊或旅館就先確認分區允許再看物件。港區買房指南裡的生活圈差異,背後有一部分就是分區的差異。
給台灣投資家的建議
- 看物件的第一個動作,打開東京都的都市計畫地圖查分區、建蔽率、容積率,再決定要不要去現場。
- 站在物件窗前,看隔壁那塊地:如果是停車場、老透天或低矮倉庫,去查那塊地的分區與容積率,那決定了它將來能蓋到多高多大。
- 買公寓看容積率有沒有用完:老公寓若已經用滿甚至超過現行容積率(多半是蓋的時候合法、後來規定變嚴的「既存不適格」,不是違法建築),重建時面積可能變小、住戶要自己出更多錢,持有期間更要靠修繕維持,看修繕積立金怎麼看。
- 台灣習慣「住商混合很方便」,日本住居專用地域對噪音與人流管得比較嚴,新宿區、京都市都另訂了住居專用地域的民泊條例,做民泊或短租前先看分區再看條例。
寫在最後
整理幾個提醒:13 種用途地域決定能蓋什麼,建蔽率與容積率決定能蓋多大;住宅幾乎哪裡都能蓋,旅館原則上只能在 6 種分區;基地跨區時,用途限制看基地面積過半落在哪一區;查分區用東京都的線上地圖,正式數字看重要事項說明書。想接著了解整棟土地的玩法,看在東京買一塊地自己蓋房子;整體流程看日本買房完全指南。
參考資料來源
- 國土交通省近畿地方整備局|用途地域(13 種分區說明)
- 國土交通省|みんなで進めるまちづくりの話:用途地域
- 國土交通省住宅局|用途規制、建築協定・一団地認定、景観・街並み形成のあり方について(建築基準法第 48 条・別表第二概要,PDF)
- 東京都都市整備局|用途地域等に関する指定方針及び指定基準について
- 東京都都市整備局|都市計画情報等インターネット提供サービ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