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後廣告信狂轟。日本2026年10月登記閱覽限制上路,為何業者DM不會馬上消失?3個原因與官方應對方式整理
繼承房子,然後接連收到陌生房仲的推銷信
剛把父母的老家過戶到自己名下,馬上收到從來沒聽過的不動產公司寄來的信,催你趕快賣房。這種經歷在日本非常普遍。根據總務省2026年9月公布的資料,光是針對法務局「不動產登記受付帳」提出的資訊公開請求,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令和7年度)全年就高達15萬870件,佔日本全體行政機關收到的資訊公開請求總量的64.5%。
更驚人的是,這個數字還在成長。令和5年度是13萬62件、令和6年度是13萬8476件,令和7年度再增加1萬2394件,年增約9%。整個國家資訊公開請求增加量的三分之二,都來自這本帳簿。
「登記受付帳」是什麼?為什麼繼承後信就會來?
法務局每次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都會在「不動產登記受付帳」裡記錄。這本帳簿依照不動產登記規則第56條,原本記載四項資訊:登記目的、申請受付年月日、受付番號、不動產所在事項(地番、家屋番號等)。
帳簿本身是法務局的內部行政文書,但因為屬於國家行政機關保有的行政文書,依據資訊公開法,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公開。
推銷信的運作流程大致如下:從「登記目的」欄找出因繼承而辦理的名義變更,再從「所在事項」確認地番或家屋番號,最後只要到法務局申請登記事項證明書,就能查到新任所有人的姓名和住址。登記事項證明書繳手續費就能申請,任何人都可以取得。
東京司法書士會在2025年7月2日發表的會長聲明中,正式指出受付帳的資訊被用於這類業務推廣,並要求修改記錄項目與公開程序。
2026年10月1日起,帳簿記錄的項目縮減了
面對開示請求急速增加的現狀,法務省於2025年10月10日公布令和7年法務省令第49號,改正後的不動產登記規則從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這次改正的核心,是把「登記目的」和「不動產所在事項」這兩個欄位從受付帳的記錄項目中刪除。2026年10月1日之後受理的登記,受付帳只會留下兩項:申請受付年月日、受付番號。
整理如下:
- 登記目的:改正前記載 → 改正後不再記載
- 申請受付年月日:改正前後均記載
- 受付番號:改正前後均記載
- 不動產所在事項:改正前記載 → 改正後不再記載
相續人申告登記等「申出」的受付,申出目的與不動產所在事項同樣從記錄對象中移除。東京法務局2026年9月發布的公告也說明,10月1日之後登記的物件,即使申請公開受付帳,「登記目的」和「不動產所在事項」也不會出現。
法務省在意見公募結果中明確表示,本次改正並非把受付帳排除在資訊公開對象之外。改正的官方理由是登記業務數位化後,被刪除的項目在業務處理上已不再必要,目的是業務的適正化與效率化。抑制推銷信,並非官方公告的改正目的。
為什麼10月之後推銷信不會馬上停?三個原因
10月1日之後受理的登記,確實很難再從受付帳批量找出相續物件。但推銷信不會因此立刻消失,原因有三個。
原因一:2026年9月30日以前受理的登記,受付帳依舊是舊格式
改正後的格式只適用於2026年10月1日之後受理的登記。東京法務局的公告明確指出,9月30日以前的受付帳依舊採用舊格式。也就是說,今年夏天之前就已辦完繼承登記的人,受付帳仍保留登記目的和所在事項,仍有可能被業者查詢後寄信。
原因二:登記事項證明書改正後依然任何人都能申請
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核心功能是公示權利關係、保障交易安全,這一點改正後沒有改變。只要知道地番等資訊,任何人仍可透過登記事項證明書查到所有人的姓名和住址。這次改正僅移除的是「透過受付帳批量找出最近發生繼承的物件」這條管道,並非完全切斷所有通往繼承人的路徑。
原因三:已經流出去的資訊不在改正範圍內
省令改正只改了法務局帳簿的格式,並沒有要求民間業者刪除手上已持有的資訊或名單。改正前透過受付帳取得的資料,以及以此製作的名單,可能仍在業者手中,並繼續作為寄信依據。
推銷信一直來,有哪些公的規定可以用?
相續登記剛辦完就收到陌生公司的信,不少人第一直覺是「是不是司法書士洩漏了個資?」。東京司法書士會2025年7月的會長聲明提到,該會2024年進行的會員問卷調查中,有41.5%的回答者表示曾收到委託人反映個資疑似遭洩漏的諮詢或投訴。實際上,這類信件大多是業者透過公開的登記資訊追蹤而來,並非司法書士洩漏。
個人情報保護法第35條:可要求停止使用、刪除資料
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的常見問答(Q9-21)說明,業者寄送推銷信時,必須事先向本人告知或公告「寄送直郵廣告」為使用目的。若本人已明確要求停止寄送,業者仍繼續寄信,可能構成個人情報保護法第35條所指的利用停止等對象情形。第一步是直接向信件上記載的聯絡窗口,明確表達不希望再收到。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施行規則第16條の12:拒絕後仍繼續勸誘屬違規
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的勸誘方式受到限制。施行規則第16條の12明定,對方已表示不締約意思(包含表示不希望繼續接受勸誘),仍繼續勸誘,或在令對方感到困擾的時間打電話、登門拜訪,均屬禁止行為。若拒絕後對方仍不停止,可向核發執照的都道府縣或地方整備局窗口投訴,或撥打消費者諮詢熱線「188」。
收到推銷信時,三件事先確認
- 信中的估價金額只是參考,不需要當場急著簽委託銷售合約。
- 若考慮出售,應自行選擇複數的不動產公司進行估價,比較價格依據和銷售方式後再決定。
- 不需要的信件可要求停止寄送。若是日本郵便配達的郵件,可在未開封狀態寫上「受取拒絕」並簽名或蓋章退回;但直接投進信箱的傳單或非日本郵便的宅配便不適用這個方法。
東京媽媽日本不動產觀察
台灣人繼承在日本的不動產(或是作為遺產規劃提前過戶)後收到推銷信,是真實會遇到的情況。這次登記規則改正之後,2026年10月以後受理的登記確實更難被批量找出,但如同文章說明,登記事項證明書的公示功能沒有消失。
對海外房東來說,更需要留意的一點是:日本的不動產登記所有人欄,記載的是「住所」。如果你當初登記時填的是日本國內地址(例如司法書士事務所地址,或親友住址),推銷信可能寄到那個地址;如果登記的是台灣地址,理論上也可能被國際郵件寄達。無論如何,面對這類信件的正確應對方式,是確認是否來自具備宅建業免許的正規業者,估價資訊可以參考,但不必急著簽約。有興趣了解日本不動產持有時的稅務與管理義務,可以先看看我們整理的不動產稅金攻略,以及海外房東的納稅管理人義務,對自己的權利和責任有基本認識,遇到推銷也比較不容易被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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