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在日本開公司」這句話,台灣人說出口的理由差異很大。
有人是為了法人名義買房、整合資產。有人想要在日本有合法的事業主體。有人是明確要走經營管理簽證這條路,讓自己能長期合法居留日本。
這三種目標,在公司的設計方式、資本額要求、設立流程、以及後續的維持成本上差別很大。搞混了,可能設立了一間用途不對的公司,浪費時間和錢。
這篇文章把兩條主要路線拆開說清楚,並整理各地政府針對外國人設立法人提供的支援資源。
先說結論:在日本開公司前,先分清楚你是要「投資持有」還是「拿經營管理簽證」,兩條路的設計完全不同。純投資、全現金、不貸款,合同会社最省;只要會用到銀行融資或想引入合夥人,就選株式会社。走簽證這條路要特別注意:2025 年 10 月新制把門檻一次拉高(資本金 3,000 萬日圓以上、僱 1 名常勤職員,外加日語和學經歷要求),純買房收租的被動架構通常過不了。最後,台灣人別忘了 CFC,你控制的日本法人盈餘在特定條件下要回台灣申報。
先確認你的目標:你為什麼要開這間公司?
在進入設立流程之前,先問自己一個問題:這間公司,主要是要做什麼?
目標 A 是資產管理、不動產投資、費用整合。你想用法人名義持有不動產、統一管理租金收入與支出。你目前持有台灣居留,在日本沒有長期居住的計畫,或者已經有其他簽證身份。
目標 B 是在日本合法長期居住、工作,並以公司作為簽證載體。你想透過在日本設立並實際營運一間公司,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経営・管理ビザ),以事業主的身份長期合法居留日本。
這兩個目標可以重疊,但如果你主要是目標 B,那公司的設計從一開始就要符合入管局的審查標準,不能只用投資管理的思維來設立。
路線一:純投資用法人(無簽證需求)
適合哪些人?
在台灣已有穩定收入與身份、不需要靠日本公司取得簽證、計畫用法人名義持有多個日本不動產物件、或已有日本其他簽證身份(如高度専門職、配偶者等)的人,走這條路線是合理的。
株式会社還是合同会社?
很多人聽說合同会社設立費用比較低,又看到 Google、Apple、Amazon 的日本法人也是合同会社,就以為台灣投資人也應該選合同会社。這個推論需要釐清。
Google 等美國企業選擇合同会社,是因為美國稅法裡有一個叫做 Check-the-Box 的規則,允許美國母公司把日本合同会社在美國稅制下認定為透明體,讓子公司的損益直接穿透到美國母公司那一層計算,達到跨國稅務整合的效果。這是一個純粹為美國納稅義務人設計的機制,台灣稅法裡沒有對等的制度。對台灣投資人而言,持有日本合同会社或株式会社,在台灣這一側的稅務待遇完全相同,Check-the-Box 的邏輯根本不適用。
合同会社對台灣投資人的實際優勢,只剩下設立成本較低(登記費約 6 萬日圓,比株式会社少約 14 萬日圓)、沒有決算公告義務、役員沒有任期限制這幾點。在日本這一側的稅務結構,合同会社和株式会社完全相同。
但合同会社有幾個現實限制需要知道。銀行融資的接受度普遍比株式会社低,部分銀行直接不承作合同会社的法人不動產貸款。入管局對合同会社的態度在簽證審查上也比較保守。未來若需要引入合夥人或調整股權結構,合同会社的持分機制遠不如株式会社靈活。
所以純投資用途、全現金買進、不需要銀行融資、也沒有簽證或引入合夥人規劃的情況下,合同会社的低成本優勢才真正有意義。只要其中一個條件不成立,株式会社通常是更穩當的選擇。
| 項目 | 合同会社 | 株式会社 |
|---|---|---|
| 設立登記費 | 約 6 萬日圓 | 約 15 萬日圓 |
| 定款公證費 | 不需要 | 約 5 萬日圓 |
| 決算公告義務 | 無 | 有 |
| 役員任期 | 無 | 最長 10 年,需重任登記 |
| 銀行融資接受度 | 低至中 | 較高 |
| 經營管理簽證適用 | 較不利 | 較有利 |
| 引入外部資金 | 困難 | 靈活 |
| 日本稅務待遇 | 與株式会社相同 | 與合同会社相同 |
設立基本流程
設立的第一步是確定公司基本資料,包含商號(確認無重複,可透過法務局線上查詢)、本店所在地(需要一個日本地址)、事業目的(不動產取得、保有、賃貸、管理等,寫清楚才有法源依據)、以及資本額(建議至少 100 萬日圓,部分銀行開戶要求較高)。
接著準備設立文件。合同会社不需要公證,定款由全員社員簽署即可。株式会社的定款則需要公證人認證。兩者都需要準備代表者的印鑑相關文件,以及出資額的匯款紀錄。
文件備齊後向法務局申請設立登記,支付登記免許稅。登記完成後需向稅務署與地方自治體申報,並決定事業年度(決算月)。
最後是開設法人銀行帳戶,這是實務上最困難的步驟之一。日本銀行對外資法人的開戶審查相當嚴格,建議事前準備好事業計畫書與物件資料。台系銀行的日本分行(如台灣銀行東京分行)對台灣人設立的法人相對友善,可以列為優先詢問對象。
設立後的年度固定成本
| 項目 | 估算金額 |
|---|---|
| 法人住民稅均等割(東京) | 約 7 萬日圓 / 年 |
| 稅理士費(記帳+申報) | 約 20~50 萬日圓 / 年(依物件數) |
| 行政書士等雜項 | 視需求 |
| 合計估算 | 約 30~60 萬日圓 / 年起 |
物件規模小的時候,這個固定成本的佔比不可忽視。
路線二:以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為目標的法人
什麼是經營管理簽證?
經營管理簽證是日本入管法下的一種在留資格,允許外國人以在日本從事事業的經營者或管理者身份長期居留。初次取得通常為 1 年,之後依照事業實績申請更新,可取得 3 年、5 年期限。長期穩定後,也可以作為未來申請永住的條件之一。
對想要長住日本、在日本正式開展事業的台灣人,這是目前最常走的合法途徑之一。
入管局審查的核心條件(2025 年 10 月大改,門檻整個拉高)
先說結論:如果你查到的資料還在講「資本金 500 萬日圓,或僱 2 名員工,二擇一就好」,那是舊制。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經營管理簽證的上陸基準省令大改,門檻一口氣往上跳了一個量級。完整的新舊對照與其他移民管道,我整理在另一篇〔2026 移民日本完整指南〕,這裡先把跟「開公司」直接相關的講清楚。
第一,事業要有實質。公司必須有實際的事業活動,純粹持有不動產收租的被動架構,審查上通常被認定事業性不足,很難過關。
第二,事業規模的門檻變了,而且是這次改動最大的一塊。舊制是「資本金 500 萬日圓以上,或僱 2 名以上日本居住者,二擇一」;新制改成資本金或出資總額要達到 3,000 萬日圓以上,而且還要僱用至少 1 名常勤職員(日本人、特別永住者,或持永住、日本人配偶、定住者等身份的人)。不再是二擇一,是兩個都要。
第三,新增日語能力要求。經營者本人,或你僱的那名常勤職員,至少要有一個能用日語談生意的程度,標準大約抓 JLPT N2(CEFR B2)以上。
第四,新增學經歷要求。申請人要有經營或事業相關的博士、碩士、專門職學位,或 3 年以上的經營管理經驗,二擇一。
第五,固定的事業所。要有實際可用的辦公空間,不能只是虛擬地址,入管局有時會現場確認。
另外,事業計畫書不能再自己隨便寫,新制要求由中小企業診斷士、公認會計士或稅理士這類專家確認過。對 2025 年 10 月之前已經拿到簽證的人,有 3 年的過渡措施:更新時就算還沒完全達標,只要經營狀況良好、該繳的稅都有按時繳、下次更新前看得到達標的可能,入管局會綜合判斷,不會直接一刀切。
純不動產投資能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嗎?
這是很多台灣人的疑問。答案是通常很難,但有例外。
入管局對以不動產賃貸業為主體的申請態度偏保守,因為租金收入被視為被動性收入,而非主動經營事業。但如果事業內容包含不動產仲介、諮詢顧問、旅館或民宿的營運管理(需旅館業許可)、或以管理他人物件為主的不動產管理業,這類有主動服務性質的事業搭配不動產持有,申請空間就比較大。
關鍵在於:事業的主體要有為他人提供服務或價值的性質,而不只是管理自己的資產。
設立流程(針對經營管理簽證用途)
這條路線建議選擇株式会社。入管局雖然沒有明文限制法人形態,但審查實務上株式会社的接受度更高。資本額要按 2025 年 10 月的新制準備 3,000 萬日圓以上,並且同步規劃好那名常勤職員的聘僱,這兩件是達到入管局門檻的硬條件,不是「準備多少都行」的彈性建議。
事業所不能用虛擬地址,需要有實際可使用的辦公室空間,共享辦公室在多數情況下可以接受,但要能讓入管局確認事業所確實存在。
事業計畫書的品質很關鍵,需要涵蓋事業內容說明、市場分析、預期收支與客戶對象。很多申請被拒的原因在於計畫書過於空泛,看不出事業的實質性。
在設立法人之前,強烈建議先找熟悉經營管理簽證的行政書士確認你的事業計畫是否符合申請方向,避免設立後才發現架構不對,造成時間與金錢的損失。
各地政府的外資設立支援資源
全國性資源
JETRO(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go.jp)提供外資在日設立的完整指南,包含各業種的許認可說明、行政書士轉介、以及免費的一對一諮詢,有中文服務。J-Biz(外國人起業家スタートアッププログラム)由部分地方自治體與 JETRO 合作推動,提供外國人在日創業的特定支援,包括簽證申請輔助與入居補助。
東京
東京都中小企業振興公社(tokyo-kosha.or.jp)提供多語言的創業諮詢,外國人可預約中文諮詢。東京都產業勞動局的外國企業誘致窗口針對外資企業設立提供初步諮詢,有時提供辦公室入居補助。東京都也定期舉辦創業ワンストップ相談會,可預約與行政書士、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一對一免費諮詢。
大阪
大阪府外國企業誘致センター(IBPC Osaka,ibpcosaka.or.jp)提供外資設立的一站式諮詢,有中文對應窗口。大阪市內也有多個創業支援窗口,可申請免費的創業諮詢。
福岡
福岡市近年積極推動外資和新創進駐,スタートアップカフェ提供英語和中文的創業諮詢,部分支援計畫針對外國人創業者有特別優惠。福岡市的外國人創業活動促進事業在特定條件下,允許外國人以事業準備為由在福岡短期停留並進行設立準備工作,是在正式取得簽證前的一個過渡選項。
北海道
北海道經濟產業局提供外資在北海道設立的諮詢與補助資訊。
設立前最值得花時間確認的三件事
台灣的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於 2023 年實施。如果你是台灣稅務居住者、控制一間境外法人(包含日本法人),在特定條件下,公司盈餘可能需要在台灣申報為個人所得。台日兩邊的稅務架構要同步規劃,建議找熟悉跨境稅務的顧問確認,不要只從日本這一側看。
銀行開戶要提早準備。日本銀行對外資法人的開戶審查越來越嚴,有些銀行需要等待數個月,部分甚至拒絕開戶。事業計畫確定後,開戶這件事要列為優先動作,而非設立後才開始考慮。
行政書士的選擇很重要。日本設立法人與簽證申請的合法專業人士是行政書士,找熟悉台灣人業務的行政書士,可以省下大量文件往返時間,在簽證申請的事業計畫書撰寫上也更有針對性。
快速對照:我適合哪條路?
| 情況 | 建議 |
|---|---|
| 在台灣有穩定身份,全現金買日本房子,不需銀行融資 | 合同会社,投資用途 |
| 需要銀行融資,或有日本其他簽證管理資產 | 株式会社,投資用途 |
| 想長期住在日本,以事業主身份居留 | 株式会社 + 經營管理簽證申請 |
| 想做旅館、民宿、不動產仲介等主動服務型事業 | 株式会社 + 經營管理簽證,需搭配業種許可 |
| 還在評估、尚未確定方向 | 先諮詢行政書士,確認再設立 |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來源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在留資格『経営・管理』に係る上陸基準省令等の改正について」(2025 年 10 月經營管理簽證新制)
- 法務省・各地法務局「商業・法人登記」相關說明(設立登記與登錄免許稅)
- 財政部「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台灣,2023 年施行)
- JETRO(日本貿易振興機構)外資企業在日設立支援資訊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個別稅務、法律或簽證建議。實際規劃建議諮詢具備日本入管與跨境稅務經驗的專業人士。 東京媽媽 japanlive.info|專為台灣人整理日本不動產實戰知識
